庭審現場。(南海網記者 劉麥攝)
  南海網海口6月1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6月17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英雄保安王才發被殺一案進行二審。二審對海口中院此前的一審判決維持原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殺害王才發的凶手梁國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梁國際辯稱:我並不想殺王才發
  17日上午9點,正式開庭。梁國際被帶上法庭,走路有些不利索,看起來腿傷還沒完全好。剛開庭時,梁國際積極為自己辯護。他提出,自己的行為並不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梁國際說,“我並沒有想要殺他,我是不小心刺到他的要害部位的。”梁國際的辯護律師稱,還有一個上訴的理由為梁國際如實供述了罪行,當庭坦白,應有從輕情節。
  二審主要圍繞三個焦點問題進行審查:一、被害人王才發是否先對上訴人梁國際實施了毆打行為;二、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梁國際構成故意殺人罪,定罪是否準確;三、一審判決判處上訴人梁國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是否適當?
  “我打死你!”這是案發現場證人的證言,梁國際從一審開始一直否認。梁國際是否有說過這句話成為判定他是否有殺害王才發主觀故意的重要證據。梁國際還一直堅稱,是王才發先對其進行了毆打,他才動了刀。檢察員再次向法庭出示了案發現場保安亭處的監控視頻,證明王才發只是試圖阻止梁國際逃走,而沒有對其進行毆打。
  監控視頻證據出示後,梁國際啞口無言。進入法庭辯論緩解時,梁國際只說了句,“我沒有什麼好辯護的。”在最後的陳述中,梁國際說,“我心裡特別不舒服,在看守所的時候我心裡很受折磨,我特別對不起他(指王才發)的父母。”
  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要對惡性犯罪嚴懲
  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訴人梁國際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梁國際曾因犯販賣毒品罪三次被判刑,又系累犯,其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梁國際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審判長鄭蘭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這種惡性犯罪,法院一直堅持從重從嚴的司法政策。之所以維持原判,是因為原被告人犯罪手段非常殘忍,且因為販毒曾三次被判刑,社會危害極大。這個案件的判決完全符合我國法律當前判處死刑的政策。另外,被告人的行為是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而被害人王才發卻是一個忠於職守的好人,充滿社會的正能量。如果不對犯罪進行嚴懲,社會正義得不到伸張。”
  心愿:母親被照顧好 想多吃點肉
  這一次,梁國際聽到法官宣判自己為死刑時,沒有一審時那麼激動。“你後悔嗎?”記者問,“現在後悔還有什麼用。”梁國際在一頁頁庭審筆錄上按下手印時如是回答。
  宣判後,梁國際得以和母親和姐姐有短暫的會面。姐姐勸他說,“人總是要死的,死得心安理得就可以了。”梁國際請姐姐照顧好母親,並讓姐姐下次來看他的時候給他多帶些豬肉來吃。姐姐紅著眼點點頭,答應他的要求。雖然梁國際還可以進行申訴,但姐姐告訴記者說,他已經不抱希望了。
  宣判後,梁國際在庭審筆錄上簽字。(南海網記者 劉麥攝)
  宣判後,梁國際和母親、姐姐會面。(南海網記者 劉麥攝)  (原標題:殺害保安王才發被殺案二審維持原判 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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